【长租视点】成都鼓励对个人提供租房消费贷

2023-03-23 19:30:09    来源:景晖聊财经

「 近日,《成都市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文件发布,其中“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承租者依法依规提供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的内容引发了不少关注。」


(资料图)

景晖智库首席经济学家胡景晖点评:

前些年频发的长租公寓爆雷风波,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长租公寓运营商采用违法违规的“租金贷”、“长收短付”、“违规挪用资金池资金”等经营方式造成的,长租公寓爆雷严重侵害了广大租客的合法权益,因此,“租金贷”也被各地监管部门严厉管控,基本在房屋租赁市场销声匿迹。近日,成都官方再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租客依法依规提供住房租赁消费贷款”无疑会让市场各方议论纷纷。

我认为,“租金贷”或者叫“租赁消费贷款”,并非“长租行业爆雷的元凶”,只不过前些年被一些不法机构“玩坏了”,受监管的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向合格的个人租客提供“租赁消费贷”,不仅不会造成风险,而且使用监管得当的话,是能够帮助租客,尤其是初入社会的年轻租客缓解短期现金流压力的。

对于年轻租客来说,首次租房付出去的现金流至少需要2个月的房租(即押一付一),大部分租房市场则需要4个月的房租(即押一付三),除了这笔租房的现金流支出外,对于初入社会的年轻人,还需要为求职就业购买办公用品、服装等物品,再加上日常生活开支,对于大部分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压力并不小。

成都作为一个人口增长迅猛,吸纳年轻人求职就业很火热的城市,从其实际情况出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租客依法依规提供住房租赁消费贷款”无疑对有需要的租客是件好事。

向个人租客提供“租赁消费贷”的服务产品,关键在于依法依规、监管得当。

第一,贷款发放机构必须是合法合规的银行业金融从业机构。贷款产品设计、利率水平、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需合法合规。

第二,严控贷款去向和贷款使用。严控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租赁经营机构,严禁出现租赁经营机构“长收短付”的风险。如果贷款发放至个人,那也需要按现有金融机构风控标准,严禁租客将贷款用于投资、买房等非消费渠道。

第三,充分尊重租客意愿,同时也要对需要贷款的租客做好资质评估审核。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

扩展阅读-资讯原文

近日,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四川银保监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等部门出台《成都市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在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提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企业自持运营的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方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承租者依法依规提供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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